OFF THE RECORD/記錄之外 大硯建築的自然都會 Vol.317


ta台灣建築雜誌 2022年2月 Vol.317
4061 2022-01-28
關鍵字 :  住宅 建築 競圖

封面設計/台北市14、15號公園競圖
                  ©大硯建築師事務所

編輯室手記
 
新聞
 
「2022第八屆traa台灣住宅建築獎」43件住宅建築入圍決選審查!
 
OFF THE RECORD/記錄之外
大硯建築的自然都會
 
論述」Off the Record紀錄之外/大硯建築師事務所
論述」與自然合作設計/郭肇立
 
表演廳堂建築
 
論述」表演廳堂的建築聲學設計考量:北藝與高流的聲學挑戰/蔡欣君
專訪」創新與實踐──臺北表演藝術中心/姚仁喜 | 大元建築工場
 
ta好作品徵集
 
 

 
嘆「私」之奪「公」
 
一般來說,開業建築師的建築設計業務種類主要有兩種:公家案件或是私領域的建設公司集合住宅,比較少有事務所兩者兼顧的,而且通常若建築師有建設公司的案子,就不太會去做公共工程的競圖,因為比較起來,後者雖然較好發揮,但不可諱言的是花費成本、心力都比較多,責任大麻煩也比較多,常會碰到有的沒的一堆問題,繁雜的文書作業、變更設計程序、不可控制預測的營造廠水準、三不五時地查核、隨時可能被冠上的綁標嫌疑、還有被告上法院的可能……;但是公共工程有一個好處就是多數都是公開競圖,雖然多少還是有點運氣的成分,畢竟是年輕建築師沒有背景與人脈關係的情況下一個可以獲得案子的途徑。
 
但是拿到競圖不一定表示可以笑到最後,建築師最怕卻又常碰到的是機關的專業度不夠,契約東抄西抄,以充分保護甲方為要,偏偏建築師看到契約就頭大,誤入陷阱吃大虧的時有所聞,各種罰款林林總總不一而足,有上限還好,甚至有設計疏漏卻要以工程費用裁罰超過設計費總額的例子;監造要求的人力之恐怖是小事,遇到中途停工、營造廠走路(如本期刊載的臺北藝術中心)、工地意外或是人員傷亡更是叫天不應叫地不靈的惡夢;工程查核營造廠的記點建築師必定連帶倒楣,有人說從事公共建築業務數十年而沒上法院,是前世修來的福報。
 
以筆者為例,一頭踏入公共工程三十餘年,實在有不足為外人道的辛酸,有的沒有經過規劃或評估就上網,實際基地權屬、預算、需求都有問題,自然執行起來處處是難關;有的因為機關首長更迭,想法不同而叫停;也有畫了一個大餅卻雷聲大雨點小只執行一小部分的;上述這些中途停止或解約的情況我碰到的就有十多種,花費心力拿到的報償遠遠不及應得的金額,更有完全拿不到錢的例子,也不知道是業界常態還是我特別幸運?
 
建築師碰到履約爭議,設計監造費拿不到,通常會寄望於公共工程委員會的調解,但是工程會通常偏袒機關,調解出來機關也不一定遵守,我就有一個案子設計請照完成了拿不到錢,雖然調解勝訴,機關卻要求我直接向承辦求償,結果我當然不好意思只好認了,最近一個也是拿不到設計費向工程會調解的案子,從去年4月初開始到現在也還沒有結果。其實建築人的要求很單純,碰到一個不把建築師當賊、不耍官威願意解決問題、尊重專業的好業主,就算設計費不理想,或是交通不便路途遙遠,也會兢兢業業、死心塌地地投入大把心力把案子做好,就像我早期碰到的連江縣長劉立群就是一個尊重專業的好首長,近年來新竹建設之所以引人注目,多少也是因為林智堅市長的關係吧!
 
但是好業主不多,難怪只要有私人業務的通常就會跟公共工程說掰掰,應該只有一些傻子或笨蛋,或是沒有關係不想經營奉承的才會一直留在公共工程的領域吧!儘管如此,說來還是恨鐵不成鋼,為什麼那麼多優秀的建築師不願意從事公共建築工程呢?例如本期專輯的大硯建築事務所的蘇喻哲,三十年前自美國歸來初試啼聲的南灣遊客中心與龍鑾潭自然中心即令人驚艷,之後十年也有其他亮眼的案子,但後面的二十年就轉換跑道做建設公司的案子了,其餘像孫德鴻之於十三行博物館,阮慶岳之於九九峰藝術村,或金盆洗手,或傷心別抱另圖發展,實在真令人嘆息!
 

總監 黃長美


 

4061 2022-01-28

相關好文推薦

SUGGEST


里院
里埕設計工坊
台灣建築雜誌2013年3月
Vol. 210
21451 2015-02-25
剩閒居
葉熾仁
台灣建築雜誌2011年3月
Vol.186
31188 2015-03-04
水上流
葉熾仁
台灣建築雜誌2011年3月
Vol.186
18289 2015-03-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