寶藏巖社區


臺大城鄉基金會三十年:變革中的專業者 台灣建築雜誌2023年2月 Vol.329
1294 2023-01-30

©  財團法人臺灣大學建築與城鄉研究發展基金會


作品檔案2171

寶藏巖社區:自力營造聚落的保存與再生

財團法人臺灣大學建築與城鄉研究發展基金會

 

臺灣都市進程的黑歷史還是寶藏?

  寶藏巖為新店溪畔小丘上的聚落,日本殖民時期為戍守新店溪水源,在寶藏巖寺周邊駐紮軍隊。戰後,軍營由國民政府接收,坡地上逐漸聚集採砂工寮、來自大陸自建住屋的軍人、到城市打拼的城鄉移民、低收入住戶、租屋學生。至1980年代,聚集250多戶,形成「自力營造」聚落。但在公部門眼中,類似社區是窳陋違章、是現代化的礙眼傷疤,唯有強制拆遷才能營造乾淨與美觀的市容,居民被迫選擇些微救濟補償費或安置到他處,抗爭與衝突事件不斷。這些經驗與教訓激發了多元價值的論辯,專業團體、學者主張寶藏巖是都市化重要見證、是城市基層的生活,有必要更細緻處理居住的課題與實質環境的意義,而非一味清除。

 

保存的目的與法令的突破

  寶藏巖的保留必須在法令現實條件下尋求突破,一是藉助《文化資產保存法》,2000年當時的法條修訂中雖對於文資的解釋更具包容性,但是主流觀點仍認為這類聚落與建築缺乏保存價值。但保存運動者認為寶藏巖的價值不應僅從建築本體來評估,而應著眼自力營造聚落與居民生活,以及日常鄰里關係的維持與延續。另一待突破的是都市計畫,寶藏巖在都市計畫主要計畫中規劃為公園用地,依法不得有居住行為。在文資價值獲得市府文化局的支持後,仍須排解文化資產保存與都市計畫相關法規的衝突。歷經多年斡旋協商,2007年將寶藏巖歷史聚落範圍變更為特定專用區。

 

「活的」聚落保存

 

1. 修復工程及營運

  實質環境修繕必須滿足建築與都市計畫等相關規定。例如,歷史聚落之建築物需要符合耐震、消防;加設戶外階梯扶手、加固擋土牆等以符合相關法規及安全考量。為緩解居民遷出遷入的焦慮,修復工程進行前,建議市府先在聚落空地興建臨時中繼住宅,維持住戶原有日常生活互助網絡。住戶則成立社區組織,積極的面對公共事務。

 

2. 聚落活力如何維持?

  上述過程的重要關鍵在於讓市府決策者認知到聚落歷史價值的保存,較之窳陋地區的都市美化,在都市治理上更具附加價值。此外,市府要同意讓居民繼續住在聚落。但誰有權利繼續居住?聚落保存的主要目標是維持聚落生活,因此優先考量長期與參與自力營造住戶的需求,並在此原則下,由專業者、學生們緊密的與居民一起協作,紀錄社區環境細節,理解每一家戶的需要。

  目前,寶藏巖已規劃為由市政府負責管理的「寶藏巖國際藝術村」,由原住戶居住的寶藏家園、藝術家駐村與國際青年會所組成。營運初期經過多方嘗試,發現藝術家與居民分區居住最不易造成衝突,因此有些居民必須離開自己原來的家,搬到「寶藏家園」裡。居民也必須接受新的制度,續住必須繳交房租給市政府,也不能再增建或改變居住單元,這幾乎是將「違章建築」合法化的唯一方式。但弔詭的是,一旦由公部門接管,居民失去自力營造的可能性,真實的生活情境就受到諸多限制。

 

反思:有限的成果與警訊

 

1. 為何保存,為誰保存?

  活的聚落保存目標是賦予歷史空間生命,並為社會基層發聲。但這並非普遍的共識,在諸多文化資產活化案例中,以正向態度對待既有住戶依然非常困難。「活的保存」關鍵必須思考為何保存、為誰保存、以及應將社會正義含括在保存論述中。公部門與社會權利之間的差異觀點仍然是未來引發衝突的關鍵。

 

2. 未來:想像一處更具深刻意義的寶藏巖

  文化局利用有限資源與工具營運藝術村,而寶藏巖生活聚落終將面臨世代的離去。隨著時代的運轉,寶藏巖能有其他替代方案嗎?如合作式社會住宅、後疫情健康社區的實驗基地等仍有待探尋適合方案。

  沒有保存運動與文化部門的干預,這個窳陋地區就會被剷除,但藉由干預,即便能繼續居住,往日生活卻不復返。在無外援的情境下,社區生活的本質將被翻轉。寶藏巖聚落的保存與再生受到國內外的矚目,因其觸及都市更新與開發、可負擔住宅等敏感議題,需要敏銳與創意的方式協調各種價值的衝突,這個過程可以說是臺灣都市轉型的縮影與機會。

(完整作品內容請參考《台灣建築》2023年2月號,Vol.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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